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水溶性酚醛树脂及工业介质调配生产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花铺大道与栀花大道交汇处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总投资285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40018㎡,拟新建大楼5幢(含门卫及设施用房),建筑面积约34010㎡其中:地上面积26032㎡,地下面积797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主楼/科研教学7792㎡,应急中心4383㎡,健康管理中心3000㎡,微生物检验实验楼5356㎡,理化检验实验楼5351㎡,其他(门卫及设施用房)150㎡,地下室7978㎡(含库房350㎡)。
二、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顾凤凝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花铺大道与栀花大道交汇处
联系电话:13638357579
邮箱:83710648@qq.com
三、环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锦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明工
电话/传真:15025436867
四、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质量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截止征求意见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