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工业园区先锋组团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次规划,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就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重庆江津工业园区先锋组团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先锋镇椒乡社区,南至先锋镇绣庄村大路边小组,西至鼎山街道双宝社区罗团堡小组,北至鼎山街道双宝社区罗团堡小组;
规划规模:规划总面积127.75公顷;
功能定位及产业结构:依托先锋镇花椒产地优势重点发展调味品制造、休闲食品制造与农产品加工,建设休闲食品区、调味品加工、特色食品制造与农产品加工基地和专业市场。
二、区域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江津区近4年PM10、PM2.5、SO2、NO2、O3监测数据总体呈改善趋势,CO基本无变化。甲苯、二甲苯和甲醛现状监测值和历史监测值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TVOC监测浓度呈下降趋势,H2S监测浓度略微增大,NH3监测浓度增加。除PM2.5超标外,其余因子均能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总体来说,大气环境质量无较大变化。
地表水:规划区所在笋溪河先锋水厂水源地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历年平均浓度除粪大肠菌群外,其余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水域标准,各因子浓度有波动,但波动较小,总体比较平稳。
地下水:产业园区内及周边各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除粪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外,其他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总体而言,产业园区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土壤:规划区内土壤环境监测因子满足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和第二类用地相关筛选值限值。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要求。
声环境: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声环境均满足相应声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
生态环境:区域生态环境良好,未发现明显问题。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规划园区排放的污染物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有限,叠加削减源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导致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
地表水环境:先锋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投运后有能力处理规划区的污水,规划区的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声环境: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噪声可满足功能区要求。
固体废物:在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规划区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地下水环境:规划区的发展过程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量、水质、水位等,但是为防止风险情况地下水受影响,建议跟踪观察,加强对园区内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管理,定期检查废水池的防渗性能,杜绝废水泄露污染地下水事件。
土壤环境:正常情况下对园区的土壤基本无影响,为防止风险情况土壤受影响,所以在对企业原辅材料、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域内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的发展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园区发展过程将会对区域内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合理规划与建设,同时采取针对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环境风险:规划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物料泄漏、污水事故排放,在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重庆江津工业园区先锋组团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用地布局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询意见稿)的方式
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NJeSUO7UAesVIkYKPq3MQ
提取码: xfzt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规划单位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或咨询有关情况。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如下:
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简部长
邮箱:124466918@qq.com
电话:023-47559100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3-62668337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扬子江商务大厦7楼
Email:446392112@qq.com
七、公众意见表
见文末附件1。
附件1:附件1规划环评公众意见表(2)
重庆市江津区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