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镇食品加工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先锋镇食品加工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如下。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和公众参与说明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CPUwQWQKv1W2axYbeu_Gw
提取码: xfhp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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