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圣展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江津区白沙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截污主干管)—钢带
增强PE螺旋波纹管采购(第二次)公告
一、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津区白沙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截污主干管)—钢带增强PE螺旋波纹管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主要施工内容为建设全长约7.4km污水管网,包括便道、土石方、管网安装、顶管、架空管道等,主干管起于高崖洞沿黄墩溪南侧沿岸布设,接入下游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采购范围包含:本项目钢带增强PE螺旋波纹管,详见图纸、清单;
(四)质量要求:满足行业及设计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五)供货时限:接到供货通知书后3天内供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材料交验地:招标人指定地点;(材料交验前的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
(八)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按施工图、清单要求的规格型号及国家标准提供合格的样品现场封样。
二、评标原则
(一)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本投标报价单价、合价均为不含税价,按不含税价进行比选,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三)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报价封页上分别填写不含税价和含税价的总价;
(四)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要求投标人澄清;
(五)评标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采用评审最低价法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名,确定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
(六)若本次招标仍然不满足三家,可继续确定第一、第二(若有)中标候选人,由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七)中标公示将在重庆市江津区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qjjhxjt.com/)上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中选人前往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人资格及报名有关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我司“工程项目供方信息库—材料供应商”合格名单内的企业;
(二)合格名单内的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江津区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qjjhxjt.com/)免费下载本项目详细清单、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所有投标文件一正一副装订成册后,统一放入自备大袋中,密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与竞标人名称并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
(四)报名资料(须逐页加盖鲜章)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并签字加盖公章;非公司法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字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持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
若发包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名比选时间、地点
(一)比选文件挂网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3日;
(二)报名表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8时00分(只需提交报名表),报名单位需自备U盘领取相关资料;
(三)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9时30分—2025年6月24日10时00分(见报名有关要求);
(四)开标时间:2025年6月24日10时00分;
(五)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紫荆商务大厦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大西门支行
帐号:1540010120010008819
户号:重庆圣展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注:因投标人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必须以网上银行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一致,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无效。同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 6月24日08时30分前到账(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7000元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从保证金电子收退系统打印出来后送评审委员会评审。
(六)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退还方式
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本金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2、退还程序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有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六、低价风险担保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应书面通知拟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明确担保金额、提交截止日期等具体要求。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低价风险担保缴纳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且在整个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内足额有效;
(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从招标人低价风险担保书面通知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5日内;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中标通知书和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书面通知发出后,中标人拒不提交或者不按本招标文件约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属于严重失信的不良行为,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在约定的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销中标通知书并书面告知原中标人,同时,将相关情况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七、履约担保
(一)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金额:中标价的10%。
(二)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保函;
(三)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重新确定中标人。
(四)履约保证金的打入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大西门支行
帐号:1540010120010008819
户号:重庆圣展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注:上述保证金需备注具体保证金名称和项目名称。
(五)合同履行期间的违约行为:未按施工图、清单要求的规格型号及国家标准提供合格的材料或工期履约,招标人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退还时间:本招标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5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圣展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17782356966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紫荆商务大厦2楼(211室)。
附件:江津区白沙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截污主干管)—钢带增强PE螺旋波纹管采购(第二次)比选文件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