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先锋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重庆市江津区江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委托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津区先锋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江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绣庄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建设规模为近期(2025年)1.0万m3/d,主要处理单位元分为两组运行,即每组0.5万m3/d;并预留远期(2030年)扩建0.5万m3/d的用地。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调节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AAO+AO+MBR池+消毒+巴氏计量渠”处理工艺。
总投资:总投资8000万元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江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紫荆花园商务大厦1幢3-1号
联系人:陈茂
联系电话:18502329458
传真:(023)47273209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8号1-6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123072842
传真:(023)68712764
邮箱:1107458324@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5、环境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首先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现场踏勘及现状调查,在初步工程分析基础上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进行深入工程分析;在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及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风险防范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评价结论。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江津区先锋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